肺宁颗粒
通用名称:肺宁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1801
生产企业: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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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康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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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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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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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返魂草提取物。 |
头孢噻肟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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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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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801 |
国药准字H19999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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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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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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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方中药物都是临床上常用的中药,且治疗效果显著,不良反应小,使用方便等优点,有需要的患者可以放心使用。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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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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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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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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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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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肺宁颗粒的药物成分返魂草主要含有氢醌、对羟基苯乙酸、熊果酸、黄酮类、倍半萜类、生物碱等主要成分,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葡萄球菌、卡它球菌和变形球菌、乙型链球菌等有较强杀灭抑制作用。2.清肺药物成分中产生的活性因子可与肺细胞内的肺痰、毒素、沉淀物等肺部垃圾充分结合使其溶解,并通过人体自身新陈代谢排出体外,清除肺部垃圾。3.护肺肺宁颗粒可在病灶部位形成保护障,并在阻断病菌入侵的同时修复气管壁、肺泡等部受损细胞,防止复发。4.养肺肺宁颗粒还包含了多种生物活性营养成分。5.在治疗疾病的同时,充分调理人体的脏腑功能,提高自身免疫力,真正彻底的防止多种疾病的侵入。 |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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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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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