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贝诺酯维B1颗粒
通用名称:小儿贝诺酯维B1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2533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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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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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复方 |
7.5g*9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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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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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贝诺酯300毫克,维生素B13毫克。辅料为: |
本品成分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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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颗粒;味微甜、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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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533 |
国药准字Z20063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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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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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用温水溶解后服用。12岁以下小儿用量: 2-3岁,12-14公斤,一次0.5~1包,一日3次;4-6岁,16-20公斤,一次1~1.5包,一日3次;7-9岁,22-26公斤,一次1.5包,一日3次; 10-12岁,28-32公斤,一次2包,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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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2.可引起皮疹。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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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其他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过敏者禁用。2.不满3个月婴儿禁用。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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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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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1.不满3个月婴儿禁用,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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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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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 2.可引起皮疹。 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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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 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度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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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