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首乌胶囊
人参首乌胶囊

人参首乌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人参首乌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2020550

生产企业: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益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健忘失眠﹑食欲不振﹑体疲乏力;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人参首乌胶囊
人参首乌胶囊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商标

规格

每粒装0.3g

0.2g

剂型

胶囊剂

片剂

主要成分

本品成分为红参、制何首乌。

本品主要成分布洛芬。

性状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生产企业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2020550

国药准字H230203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益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健忘失眠﹑食欲不振﹑体疲乏力;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饭前服用。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忌食不易消化食物。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60岁以上患者慎用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注意事项

1. 忌油腻食物。2. 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 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 高血压及动脉硬化等症忌服,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本品宜饭前服用。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2.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人参首乌胶囊资讯

更多

布洛芬片资讯

更多
微信客服二维码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1829611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