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味地黄口服液
通用名称:麦味地黄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2020342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滋肾养肺。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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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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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每支装10ml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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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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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茯苓、牡丹皮、泽泻、麦冬、五味子。 |
本品主要成分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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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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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342 |
国药准字H23020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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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养肺。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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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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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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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油腻食物。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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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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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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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60岁以上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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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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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2.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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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