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托普利片
通用名称:卡托普利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986
生产企业: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功效:1.高血压。2.心力衰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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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开博通 |
桑博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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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2.5mg*20片 |
12片*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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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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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 |
桑枝总生物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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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划痕压制片。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的异形片;气微,味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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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五和博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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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986 |
国药准字Z202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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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功效:1.高血压。2.心力衰竭。 |
配合饮食控制及运动,用于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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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2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 小儿常用量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0.3mg/kg,每日2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
嚼碎后与第一口或前几口食物一起服用。起始剂量每次1片,一日3次,4周后递加至每次2片,一日3次。疗程2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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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 |
临床试验期间受试者用药后出现:常见肠胃胀气、腹胀、腹泻、肝生化学指标升高、血尿酸升高,偶见腹痛、胃肠鸣音异常、恶心、呕吐、腹部不适、头晕、血脂升高、水肿、血肌酐升高、尿路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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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1. 对本品及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既往接受过α-糖苷酶抑制剂类药物治疗过敏者禁用。2.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禁用。3.患有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Roemheld综合征、严重的疝气、肠梗阻、肠道术后和肠溃疡)的患者禁用。4.妊娠期妇女禁用。5.严重肝脏、肾脏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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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 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2. 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 |
本品已完成的临床试验尚无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妊娠期妇女不得使用本品,建议哺乳期妇女不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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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 |
本品已完成的临床试验尚无儿童和青春期少年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本品不应使用于18岁以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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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
本品已完成的临床试验尚无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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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竞争性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使血管紧张素I不能转换为血管紧张素II,从而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并通过抑制醛固酮分泌,减少水钠潴留。2.本品还可通过干扰缓激肽的降解扩张外周血管。3.对心力衰竭患者,本品也可降低肺毛细血管楔压及肺血管阻力,增加心输出量及运动耐受时间。 |
药理作用桑枝总生物碱具有α-葡萄糖苷酶抑制活性,体外对α-蔗糖酶和麦芽糖酶具有抑制作用,对α-淀粉酶无抑制作用,在体内试验中可降低正常小鼠和四氧嘧啶模型小鼠糖负荷后的血糖水平。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试验中,大鼠连续26周经口给予桑枝总生物碱125、250、500mg/kg,500mg/kg剂量下雌性大鼠可见体重增长缓慢,未见不良影响剂量为250mg/kg(按体表面积计,约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300mg/天的8.1倍);犬连续39周经口给予桑枝总生物碱75、150、300mg/kg,300、150mg/kg剂量下可见稀便、体重增长缓慢以及血清AST升高,未见不良影响剂量为75mg/kg(按体表面积计,约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300mg/天的8.3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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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2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2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8.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9.本品可引起尿丙酮检查假阳性。 |
1.本品临床试验尚无超出说明书用法用量及疗程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2.本品临床试验尚无用于有严重糖尿病并发症症状者、服用降脂药物不规律或剂量不稳定的高脂血症患者、服用或未服用降压药血压控制不佳者、其他内分泌疾病患者如皮质醇增多症、肢端肥大症等人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3.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及血尿酸水平。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急性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和麦芽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5.合并使用影响糖代谢药物(如糖皮质激素等)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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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