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法林钠片
华法林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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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林钠片
华法林钠片

华法林钠片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华法林钠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171095

生产企业: Orion Corporation Orion Pharma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 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 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死的辅助用药。3. 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华法林钠片
华法林钠片
桑枝总生物碱片
桑枝总生物碱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商标

桑博恩

规格

3毫克/片

12片*2板

剂型

-

片剂

主要成分

华法林钠。

桑枝总生物碱。

性状

片剂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的异形片;气微,味微甜。

生产企业

Orion Corporation Orion Pharma

北京五和博澳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J20171095

国药准字Z202000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 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 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死的辅助用药。3. 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配合饮食控制及运动,用于2型糖尿病。

用法用量

1.口服,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2.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2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嚼碎后与第一口或前几口食物一起服用。起始剂量每次1片,一日3次,4周后递加至每次2片,一日3次。疗程24周。

不良反应

1.过量易致各种出血。2.早期表现有瘀斑﹑紫癜﹑牙龈出血﹑鼻衄﹑伤口出血经久不愈,月经量过多等3.出血可发生在任何部位,特别是泌尿和消化道。肠壁血肿可致亚急性肠梗阻,也可见硬膜下颅内血肿和穿刺部位血肿。4.偶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及皮肤坏死。5.大量口服甚至出现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6.一次量过大的尤其危险。

临床试验期间受试者用药后出现:常见肠胃胀气、腹胀、腹泻、肝生化学指标升高、血尿酸升高,偶见腹痛、胃肠鸣音异常、恶心、呕吐、腹部不适、头晕、血脂升高、水肿、血肌酐升高、尿路感染。

禁忌

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期手术者禁用。妊娠期禁用。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

1. 对本品及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既往接受过α-糖苷酶抑制剂类药物治疗过敏者禁用。2.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禁用。3.患有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Roemheld综合征、严重的疝气、肠梗阻、肠道术后和肠溃疡)的患者禁用。4.妊娠期妇女禁用。5.严重肝脏、肾脏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易通过胎盘并致畸胎.妊娠期使用本品可致\"胎儿华法林综合征,发生率可达5%~。0%.表现为骨骺分离﹑鼻发育不全﹑视神经萎缩﹑智力迟钝,心﹑肝﹑脾﹑胃肠道﹑头部等畸形.妊娠后期应用可致出血和死胎,故妊娠早期2个月及妊娠后期。 个月禁用本品.遗传性易栓症孕妇应用本品治疗时可给予小剂量肝素并接受严密的实验监控。2. 少量华法林可由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每日服 5~10mg,血药浓度一般为0.48~1.8μg/ml,乳汁及婴儿血浆中药物浓度极低,对婴儿影响较小.

本品已完成的临床试验尚无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妊娠期妇女不得使用本品,建议哺乳期妇女不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

应按个体所需调整剂量。

本品已完成的临床试验尚无儿童和青春期少年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本品不应使用于18岁以下的患者。

老人用药

老年人应慎用,且用量应适当减少并个体化。

本品已完成的临床试验尚无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药理作用

口服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生物利用度高达100%。吸收后与血浆蛋白结合率达98%~99%,能透过胎盘,母乳中极少。主要由肺、肝、脾和肾中储积。由肝脏代谢,代谢产物由肾脏排泄。服药后12~18小时起效,36~48小时达抗凝高峰,维持3~6d,t1/2约37小时。

药理作用桑枝总生物碱具有α-葡萄糖苷酶抑制活性,体外对α-蔗糖酶和麦芽糖酶具有抑制作用,对α-淀粉酶无抑制作用,在体内试验中可降低正常小鼠和四氧嘧啶模型小鼠糖负荷后的血糖水平。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试验中,大鼠连续26周经口给予桑枝总生物碱125、250、500mg/kg,500mg/kg剂量下雌性大鼠可见体重增长缓慢,未见不良影响剂量为250mg/kg(按体表面积计,约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300mg/天的8.1倍);犬连续39周经口给予桑枝总生物碱75、150、300mg/kg,300、150mg/kg剂量下可见稀便、体重增长缓慢以及血清AST升高,未见不良影响剂量为75mg/kg(按体表面积计,约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300mg/天的8.3倍)。

注意事项

1.严格掌握适应症,在无凝血酶原测定的条件时,切不可滥用本品。2.个体差异较大,治疗期间应严密观察病情,并依据凝血酶原时间INR值调整用量。治疗期间还应严密观察口腔黏膜﹑鼻腔﹑皮下出血及大便隐血﹑血尿等,用药期间应避免不必要的手术操作,选期手术者应停药7天,急诊手术者需纠正PTINR值≤1.6,避免过度劳累和易致损伤的活动。3.若发生轻度出血,或凝血酶原时间已显著延长至正常的2.5倍以上,应即减量或停药。严重出血可静注维生素Kl10~20mg,用以控制出血,必要时可输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4.于本品系间接作用抗凝药,半衰期长,给药5~7日后疗效才可稳定,因此,维持量足够与否务必观察5~7天后方能定论。

1.本品临床试验尚无超出说明书用法用量及疗程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2.本品临床试验尚无用于有严重糖尿病并发症症状者、服用降脂药物不规律或剂量不稳定的高脂血症患者、服用或未服用降压药血压控制不佳者、其他内分泌疾病患者如皮质醇增多症、肢端肥大症等人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3.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及血尿酸水平。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急性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和麦芽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5.合并使用影响糖代谢药物(如糖皮质激素等)者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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