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氨酸维B12颗粒
赖氨酸维B12颗粒

赖氨酸维B12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赖氨酸维B12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2116

生产企业: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能加速儿童生长发育、增进食欲。消除异食癖。有助于大脑发育和提高智力。有抗贫血、增强体质和抗病的功效。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赖氨酸维B12颗粒
赖氨酸维B12颗粒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类型

处方药

OTC甲类

商标

葵花宝宝

规格

10g*12袋

6g*10袋

剂型

颗粒剂

颗粒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克内含盐酸赖氨酸300mg,维生素B1215mg及肌醇50m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颗粒剂;味香甜。

生产企业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聚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2116

国药准字H3602228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能加速儿童生长发育、增进食欲。消除异食癖。有助于大脑发育和提高智力。有抗贫血、增强体质和抗病的功效。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1~5岁,一次5g,一日1~2次;6~12岁,一次10g,13岁以上10~20g,一日2~3次;温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1~3岁,体重10~14公斤,一次0.5~1袋。2.4~63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1~1.5袋。3.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1.5~2袋。4.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2.5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按推荐剂量服用,少有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能加速儿童生长发育、增进食欲。详细内容见【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赖氨酸是维持机体平衡的8种必需氨基酸之一,能促进蛋白质的合成与代谢,有促进人体生长发育及智力发育的作用。肌醇能促进肝中脂肪的代谢:维生素B12参与体内甲基四氢叶酸转变为四氢叶酸的过程;维生素B12缺乏与叶酸缺乏所致贫血的血细胞形态学异常基本相似,二药可相互纠正血象的异常。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解热镇痛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减轻流涕、鼻塞、打喷嚏等症状;人工牛黄有解热、镇惊作用。

注意事项

肌醇为葡萄糖同分异构体。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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