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砂养胃丸
通用名称:香砂养胃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296
生产企业: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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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华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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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0丸 |
0.5g*3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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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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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白术﹑半夏﹑陈皮﹑豆蔻﹑茯苓﹑甘草﹑广藿香﹑厚朴﹑木香﹑砂仁﹑香附﹑枳实。 |
本品主要成份为铝碳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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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浓缩丸;气微,味辛、微苦。 |
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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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296 |
国药准字H50021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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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
1.慢性胃炎。2.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感(烧心)、酸性嗳气、饱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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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服用本品时应咀嚼成粉末后与温开水吞服。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不适时服用。每次2-4片,每日三次。 儿童遵医嘱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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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和食欲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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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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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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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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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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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有明显抗酸作用,并兼有胃黏膜保护作用,对胆酸也有一定吸附作用,其作用迅速、温和、持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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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 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急腹症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妊娠期头3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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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