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补液盐散(Ⅲ)
通用名称:口服补液盐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205
生产企业: 西安安健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治疗腹泻引起的轻、中度脱水,并可用于补充钠、钾、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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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博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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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125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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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散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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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袋含氯化钠0.65克,枸橼酸钠0.725克,氯化钾0.375克,无水葡萄糖3.375克。 |
附子(制)、党参、白术(炒)、干姜、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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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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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05 |
国药准字Z20083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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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腹泻引起的轻、中度脱水,并可用于补充钠、钾、氯。 |
本品温中健脾。用于脘腹冷痛,肢冷便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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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临用前,将一袋量溶解于250ml温开水中,随时口服。1、成人开始时50ml/kg,4~6小时内服完,以后根据患者脱水程度调整剂量直至腹泻停止。2、儿童开始时50ml/kg,4小时内服用,以后根据患者脱水程度调整剂量直至腹泻停止。婴幼儿应用本品时需少量多次给予。3、重度脱水或严重腹泻应以静脉补液为主,直至腹泻停止。 |
口服,一次8-12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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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恶心呕吐,多为轻度。常发生于开始服用时,此时可分次少量服用。2.水过多。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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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少尿或无尿;2、严重失水、有休克征象时应静脉补液;3、严重腹泻,粪便量超过每小时30ml/kg,此时病人往往不能口服足够量的口服补液盐;4、葡萄糖吸收障碍;5、由于严重呕吐等原因不能口服者;6、肠梗阻、肠麻痹和肠穿孔;7、酸碱平衡紊乱,伴有代谢性碱中毒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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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无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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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婴幼儿应用本品时需少量多次给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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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应用本品无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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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除补充水、钠和钾外,尚对急性腹泻有治疗作用;品含有葡萄糖,肠粘膜吸收葡萄糖的同时可吸收一定量的钠离子,从而使肠粘膜对肠液的吸收增加。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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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一般不用于早产儿。2、随访检查:(1)血压;(2)体重;(3)血电解质(主要为Na+和K+ );(4)失水体征;(5)粪便量。3、严重失水或应用本品后失水无明显纠正者需改为静脉补液。 |
1.孕妇慎用。 2.不适用于急性肠胃炎,泄泻兼有大便不畅,肛门灼热者。 3.高血压、心脏病、肾病、咳喘、浮肿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中有附子,服药后如有血压增高、头痛、心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慢性肠胃炎、泄泻患者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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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