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心丹
通用名称:营心丹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151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功能主治:养心通脉,镇静止痛。用于心气不足、心阳虚亏引起的胸闷心悸、心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乙类 |
|
| 商标 |
同仁堂 |
|
|
| 规格 |
30粒 |
每丸重9g |
|
| 剂型 |
丸剂(水丸) |
丸剂 |
|
| 主要成分 |
人参、人工牛黄、蟾酥(酒炙)、丁香、冰片、肉桂、猪胆粉。 |
本品主要成份:白术、当归、茯苓、甘草、黄芪、龙眼肉、木香、人参、酸枣仁、远志。 |
|
| 性状 |
本品为亮黑色的水丸,除去外衣后,显棕色或棕褐色;气微香。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151 |
国药准字Z2202547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养心通脉,镇静止痛。用于心气不足、心阳虚亏引起的胸闷心悸、心痛。 |
本品益气补血,健脾养心。用于心脾两虚,气血不足所致的心悸,失眠健忘,食少体倦,面色萎黄。 |
|
| 用法用量 |
早晚饭后用温开水送服或含化,一次1~2粒,一日2次。 |
口服,小蜜丸一次9克,一日2次。 |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药理作用 |
主要有加强心肌收缩力,提高心脏耐缺氧能力以及抑制血小板聚集等作用。1.加强心肌收缩力:家兔心脏离体灌流实验表明,本方1.25×10-3g/ml可使右心房收缩力明显加强,对心率无明显影响,但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心律不齐。整体实验,可使家兔心率减慢。对麻醉猫的研究表明,营心丹(15mg/kg,iv)对冠脉血流量、冠脉阻力、心率及血压均无显著影响。2.抗缺氧:给昆明种小鼠灌服本方(0.2ml,相当于15mg生药)后30分钟置于密闭容器内,其死亡时间明显延长;对死亡动物检测发现,大脑中乳酸含量明显减少,肝脏及心脏亦有一定程度的降低。0.5g/kg(ip)对异丙肾上腺素引起的心肌耗氧量增加有抑制作用,从而能显著提高小鼠的耐缺氧能力,使生存时间延长;但对静脉注射脑垂体后叶素引起之心肌缺血无保护作用。3.抗凝作用:体外实验结果表明,营心丹可明显抑制胶原诱导的家兔血小板聚集。说明本药尚有一定的抗凝血作用。营心丹治疗冠心病心绞痛的疗效主要不是通过扩张冠脉和增加冠脉血流量,而是通过减少机体耗氧量特别是心肌耗氧量以及抗血小板聚集等综合作用所致。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
| 注意事项 |
若症状未缓解,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
1.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3.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5.高血压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7.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或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等症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