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法林钠片
华法林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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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林钠片

华法林钠片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华法林钠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171095

生产企业: Orion Corporation Orion Pharma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 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 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死的辅助用药。3. 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华法林钠片
华法林钠片
人参归脾丸
人参归脾丸
类型

处方药

OTC乙类

商标

规格

3毫克/片

每丸重9g

剂型

-

丸剂

主要成分

华法林钠。

本品主要成份:白术、当归、茯苓、甘草、黄芪、龙眼肉、木香、人参、酸枣仁、远志。

性状

片剂

生产企业

Orion Corporation Orion Pharma

吉林省密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J20171095

国药准字Z220254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 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 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死的辅助用药。3. 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本品益气补血,健脾养心。用于心脾两虚,气血不足所致的心悸,失眠健忘,食少体倦,面色萎黄。

用法用量

1.口服,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2.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2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口服,小蜜丸一次9克,一日2次。

不良反应

1.过量易致各种出血。2.早期表现有瘀斑﹑紫癜﹑牙龈出血﹑鼻衄﹑伤口出血经久不愈,月经量过多等3.出血可发生在任何部位,特别是泌尿和消化道。肠壁血肿可致亚急性肠梗阻,也可见硬膜下颅内血肿和穿刺部位血肿。4.偶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及皮肤坏死。5.大量口服甚至出现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6.一次量过大的尤其危险。

尚不明确。

禁忌

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期手术者禁用。妊娠期禁用。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

糖尿病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易通过胎盘并致畸胎.妊娠期使用本品可致\"胎儿华法林综合征,发生率可达5%~。0%.表现为骨骺分离﹑鼻发育不全﹑视神经萎缩﹑智力迟钝,心﹑肝﹑脾﹑胃肠道﹑头部等畸形.妊娠后期应用可致出血和死胎,故妊娠早期2个月及妊娠后期。 个月禁用本品.遗传性易栓症孕妇应用本品治疗时可给予小剂量肝素并接受严密的实验监控。2. 少量华法林可由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每日服 5~10mg,血药浓度一般为0.48~1.8μg/ml,乳汁及婴儿血浆中药物浓度极低,对婴儿影响较小.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应按个体所需调整剂量。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老年人应慎用,且用量应适当减少并个体化。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理作用

口服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生物利用度高达100%。吸收后与血浆蛋白结合率达98%~99%,能透过胎盘,母乳中极少。主要由肺、肝、脾和肾中储积。由肝脏代谢,代谢产物由肾脏排泄。服药后12~18小时起效,36~48小时达抗凝高峰,维持3~6d,t1/2约37小时。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注意事项

1.严格掌握适应症,在无凝血酶原测定的条件时,切不可滥用本品。2.个体差异较大,治疗期间应严密观察病情,并依据凝血酶原时间INR值调整用量。治疗期间还应严密观察口腔黏膜﹑鼻腔﹑皮下出血及大便隐血﹑血尿等,用药期间应避免不必要的手术操作,选期手术者应停药7天,急诊手术者需纠正PTINR值≤1.6,避免过度劳累和易致损伤的活动。3.若发生轻度出血,或凝血酶原时间已显著延长至正常的2.5倍以上,应即减量或停药。严重出血可静注维生素Kl10~20mg,用以控制出血,必要时可输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4.于本品系间接作用抗凝药,半衰期长,给药5~7日后疗效才可稳定,因此,维持量足够与否务必观察5~7天后方能定论。

1.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3.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5.高血压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7.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或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等症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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