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缓释胶囊
通用名称:布洛芬缓释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3062
生产企业: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炎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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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芬必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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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3g*12粒 |
0.4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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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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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布洛芬。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吡拉西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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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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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062 |
国药准字H22022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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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炎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1.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2.也可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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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1-2.0克(2-5片),每日三次,但国人由于消化道 反应明显,常常应用0.8-1.2克(2-3片),每日三次,4-8周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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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包括神经质、易兴奋、头 晕、头痛和睡眠障碍。这些症状均不很重,且与服用剂 量大小无关。Huntington舞蹈病者,服用吡拉西坦可以 加重症状。2.消化道症状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 胀、腹痛为常见的不良反应。症状的轻重与服药剂量直 接相关。3.轻度肝功能损害偶可见到,表现为轻度氨基 转移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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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2.孕妇禁用。3.新生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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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慎用。 |
1.本品易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2.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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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早产儿和新生儿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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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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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且为缓释剂型,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续12小时止痛。 |
1.本品为脑代谢改善药,属于γ-氨基丁酸的环形衍生物,有抗物理因素、化学因素所致的脑功能损伤的作用。2.能促进脑内ATP的生成,可促进乙酰胆碱合成并增强神经兴奋的传导,具有促进脑内代谢作用。3.对缺氧所致的逆行性健忘有改进作用,可以增强记忆,提高学习能力。 4.动物实验的急性毒理试验表明,小鼠灌胃剂量大于10g/kg,未见死亡。5.静脉给药的半数致死量LD50为9.2g/kg。6.亚急性和慢性毒理实验均未发现对大鼠、狗的生长发育有任何不良影响,对血液、心、肝、肾、脑等重要内脏器官和功能均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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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并应适当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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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