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窍耳聋丸
通用名称:通窍耳聋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0425
生产企业: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甘,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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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天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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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6g*10袋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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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水丸)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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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龙胆、芦荟、桅子、黄苹、熟大黄、当归、木香、青黛、青皮、制南星、柴胡。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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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光亮的水丸,除去包衣呈绿褐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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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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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甘,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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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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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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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食辛辣。孕妇忌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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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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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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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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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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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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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