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露口服液
咳露口服液

咳露口服液

OTC甲类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咳露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542

生产企业: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咳露口服液
咳露口服液
小儿麻甘颗粒
小儿麻甘颗粒
类型

OTC甲类

处方药

商标

步长

富兴飞鸽

规格

120ml

2.5g*8袋

剂型

合剂

颗粒剂

主要成分

川贝母、枇杷叶、麻黄、紫菀、黄芩、罂粟壳、薄荷脑、甘草。

本品主要成分为麻黄、黄芩、紫苏子、甘草、桑白皮、苦杏仁、地骨皮、石膏。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凉略苦。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生产企业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富兴飞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542

国药准字Z430207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平喘止咳,利咽祛痰。用于小儿肺炎喘咳,咽喉炎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小儿酌减。

本品口服。小儿一岁以下,一次0.8g(一次1/3袋),一至三岁,一次1.6g (一次2/3袋),四岁以上,一次2.5g(一次1袋)。一日 4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糖尿病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禁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不适用。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