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丁胺醇气雾剂
通用名称:沙丁胺醇气雾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0333
生产企业: 黑龙江省福乐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症状的呼吸道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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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富兴飞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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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4g |
2.5g*8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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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气雾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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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沙丁胺醇。 |
本品主要成分为麻黄、黄芩、紫苏子、甘草、桑白皮、苦杏仁、地骨皮、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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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由厂家根据具体剂型决定),倒置,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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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333 |
国药准字Z43020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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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症状的呼吸道疾病。 |
平喘止咳,利咽祛痰。用于小儿肺炎喘咳,咽喉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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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2.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
本品口服。小儿一岁以下,一次0.8g(一次1/3袋),一至三岁,一次1.6g (一次2/3袋),四岁以上,一次2.5g(一次1袋)。一日 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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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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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其他β2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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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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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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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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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选择性β2 受体激动剂,能选择性激动支气管平滑肌的β2 受体,有较强的支气管扩张作用。2.气雾吸入时对心脏的兴奋作用比异丙肾上腺素小。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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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3.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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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