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麻甘颗粒
通用名称:小儿麻甘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0759
生产企业: 湖南富兴飞鸽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平喘止咳,利咽祛痰。用于小儿肺炎喘咳,咽喉炎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富兴飞鸽 |
|
|
| 规格 |
2.5g*8袋 |
0.3g*10粒 |
|
| 剂型 |
颗粒剂 |
胶囊剂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麻黄、黄芩、紫苏子、甘草、桑白皮、苦杏仁、地骨皮、石膏。 |
本品主要成份是厄多司坦。 |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
| 生产企业 |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759 |
H2010052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平喘止咳,利咽祛痰。用于小儿肺炎喘咳,咽喉炎症。 |
本品用于粘痰溶解药。用于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痰液粘稠所致的呼吸道阻塞。 |
|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小儿一岁以下,一次0.8g(一次1/3袋),一至三岁,一次1.6g (一次2/3袋),四岁以上,一次2.5g(一次1袋)。一日 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0.3g),一日2次。 |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偶有较轻微的头痛和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隐痛等症状。 |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以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尚未确定妊娠期使用的安全性,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 |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不足15岁儿童禁用。 |
|
| 老人用药 |
不适用。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药理作用:1.本品属粘液溶解剂,为一前体药物,其分子结构中含有被封闭的巯基(-SH),通过肝脏生物转化成含有游离巯基的活性代谢产物而发挥粘痰溶解作用。2.其作用机理可能主要是通过含游离巯基的代谢产物使支气管分泌物的粘蛋白的二硫键断裂,改变其组成成份和流变学性质,降低痰液粘度,从而有利于痰液排出。另外,本品还具有增强粘膜纤毛运转功能等作用。毒理研究:1.重复给药毒性:Beagle犬和SD大鼠连续经口给予本品3个月的无毒性反应剂量分别为48mg/kg/日和30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分别相当于人临床拟用剂量的2.7倍和4.9倍),与给药相关的毒性反应为尿酮体阳性,停药后可恢复。2.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CHL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ICR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3.生殖毒性:SD孕大鼠在怀孕第6-15天连续灌服本品,剂量达100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拟用剂量的162倍)时,母鼠体重增长抑制,胎仔头骨、舌骨、胸椎椎体中心及耻骨骨化迟缓,尾椎、剑突、掌骨骨化点数减少。无毒性反应剂量为50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拟用剂量的81倍)。 |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应避免与强力镇咳药同时应用。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