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仁丸
通用名称:麻仁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2020097
生产企业: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润肠通便。用于肠热津亏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干结难下、腹部胀满不舒;习惯性便秘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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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乐家老铺 |
莎尔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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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60g |
0.5g*4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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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小蜜丸)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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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白芍、大黄、厚朴、火麻仁、苦杏仁、枳实。 |
美沙拉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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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味苦。 |
本品为土黄色椭圆形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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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Losan Pharma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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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097 |
注册证号H20171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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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润肠通便。用于肠热津亏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干结难下、腹部胀满不舒;习惯性便秘见上述证候者。 |
溃疡性结肠炎、节段性回肠炎(克罗恩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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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小蜜丸一次9克,一日1~2次。 |
根据临床个体病例需要,推荐成人按下述日剂量服用:(见说明书表格) 常规给药方法: 分别在早、中、晚餐前1小时服用。必须用大量液体整片吞服(不能嚼碎)。 在急性发作期和维持治疗中,为获得理想的治疗效果,建议持续、规律地服用本品。 由医生确定使用疗程。国外推荐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病急性发作期一般服药8~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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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可能引起轻微胃部不适。偶有恶心、头痛、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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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忌服;体虚,老人,血亏津枯者不宜用。 |
对水杨酸类药物及本品的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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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忌服。 |
致畸作用的研究数据不多。怀孕及哺乳的病人,慎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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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两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本品,两岁以上儿童:20~30mg/kg,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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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高龄患者用本品应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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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本品在包肠衣后于肠中崩解,大部分药物可抵达结肠,作用于炎症黏膜,抑制引起炎症的前列腺素合成和炎症介质白三烯的形成,对肠壁炎症有显著的消炎作用,对发炎的肠壁结缔组织效用尤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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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肾,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两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出现皮疹时应暂停使用并尽快咨询医生。2、最好整粒吞服,也可掰开或水冲服;但绝不可嚼碎或压碎。若因故或遗忘漏服一剂量时,应尽快补服或与下次剂量同时补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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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