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痛泻丸
通用名称:肚痛泻丸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ZC20150007
生产企业: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功能主治:温中散寒,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所致的腹中冷痛,胸胁胀闷,呕逆吐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乙类 |
OTC甲类 |
|
| 商标 |
奥松 |
|
|
| 规格 |
0.2g*50丸 |
0.15g(以雷尼替丁计) |
|
| 剂型 |
丸剂(小蜜丸) |
胶囊剂 |
|
| 主要成分 |
黄柏、肉桂、丁香、陈皮、木油、薄荷脑及甘草等。 |
主要成分盐酸雷尼替丁。 |
|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辣,略苦。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ZC20150007 |
国药准字H1402049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所致的腹中冷痛,胸胁胀闷,呕逆吐酸。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三至四次。成人每次五至六粒;儿童每次二至三粒。平时饭后减量服用此药三丸,能助消化并清理肠胃。牙齿蛀痛,用此药一丸塞入牙孔,其痛立止。 |
1.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一日2次,或一次300mg(一次2粒),睡前1次。2.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每晚1次。3.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的半衰期延长,剂量应减少,一次75mg(一次半粒),一日2次。4.治疗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宜用大量,一日600~1200mg(一日4粒~8粒)。 |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
| 禁忌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1.8岁以下儿童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 儿童用药 |
儿童禁用。 |
8岁以下小儿禁用。 |
|
| 老人用药 |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老年人的肝肾功能降低,为保证用药安全,剂量应进行调整。 |
|
| 药理作用 |
药理研究表明,奥松肚痛泻丸具有较强抑菌、镇痛和解痉等作用。对于细菌以及肠功能亢进引起的泄泻具有较好的止泻作用。对福氏志贺菌、痢疾志贺菌、肠炎沙门氏菌、伤寒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标准金黄色葡萄球菌、标准福氏志贺菌、标准绿脓杆菌和标准大肠杆菌等引起的感染均有较好的治疗作用。 |
本品为H2受体抑制剂,具有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口服后经胃肠道吸收迅速。 |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热胃阴虚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