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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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山梨醇(供口服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151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通幽润燥丸
通幽润燥丸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商标

规格

每丸重6g

剂型

丸剂(大蜜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山梨醇。

枳壳(去瓤,麸炒)、熟大黄、黄芩、厚朴(姜炙)、当归、苦杏仁(炒)、桃仁(NB34D)、熟地黄、郁李仁、火麻仁等16味。

性状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151

国药准字Z220233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清热导滞,润肠通便。用于胃肠积热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不通、脘腹胀满、口苦尿黄。

用法用量

一般用于消化不良,每次2-4g(1/3-2/3袋),一日三次;用于便秘每晚一次,一次6g(1袋),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不良反应

本品副作用极小,可长期服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服用后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2.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3.过敏体质者慎用。|4.年老体弱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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