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痔疮栓
通用名称:麝香痔疮栓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461
生产企业: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止血生肌。本品用于大肠热盛所致的大便出血﹑血色鲜红﹑肛门灼热疼痛;各类痔疮和肛裂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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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马应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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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g*18粒 |
每丸重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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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栓剂 |
丸剂(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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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人工麝香﹑珍珠﹑冰片﹑炉甘石﹑三七﹑五倍子﹑人工牛黄﹑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二甲亚砜。 |
枳壳(去瓤,麸炒)、熟大黄、黄芩、厚朴(姜炙)、当归、苦杏仁(炒)、桃仁(NB34D)、熟地黄、郁李仁、火麻仁等16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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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灰黄色弹头型或鱼雷型的栓剂;具冰片香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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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461 |
国药准字Z22023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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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止血生肌。本品用于大肠热盛所致的大便出血﹑血色鲜红﹑肛门灼热疼痛;各类痔疮和肛裂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导滞,润肠通便。用于胃肠积热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不通、脘腹胀满、口苦尿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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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早晚或大便后塞于肛门内,一次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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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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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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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哺乳期妇女禁用。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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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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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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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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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3.保持大便通畅。4.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5.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有严重肝肾疾患及糖尿病或血液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均应去医院就诊。8.放置时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9.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3.过敏体质者慎用。|4.年老体弱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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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