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味草果丸
通用名称:十一味草果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3204
生产企业: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健脾。用于寒热脾症引起的腹胀、肠鸣,脾区疼痛,舌和口唇发紫,消化不良,矢气频频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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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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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5g*9丸*2板*4小盒 |
每丸重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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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 |
丸剂(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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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草果、紫草茸、藏茜草、诃子、麻黄、木香、丁香、豆蔻、藏木香、波棱瓜子、荜茇。 |
枳壳(去瓤,麸炒)、熟大黄、黄芩、厚朴(姜炙)、当归、苦杏仁(炒)、桃仁(NB34D)、熟地黄、郁李仁、火麻仁等16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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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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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204 |
国药准字Z22023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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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用于寒热脾症引起的腹胀、肠鸣,脾区疼痛,舌和口唇发紫,消化不良,矢气频频等。 |
清热导滞,润肠通便。用于胃肠积热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不通、脘腹胀满、口苦尿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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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次4~5丸,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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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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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用药期间不可饮酒,不可食用绿豆制品,不可和浓茶同服。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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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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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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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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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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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不可饮酒,不可食用绿豆制品,不可和浓茶同服。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3.过敏体质者慎用。|4.年老体弱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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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