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湿止痛膏
通用名称:伤湿止痛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474
生产企业: 重庆陪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祛风湿,活血止痛。本品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肌肉疼痛,关节肿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乙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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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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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8cm*13cm*8片 |
每片重0.2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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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橡胶膏剂 |
片剂(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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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生草乌、生川乌、乳香、没药、生马钱子、丁香、肉桂、荆芥、防风、老鹳草、香加皮、积雪草、骨碎补、白芷、山柰、干姜、水杨酸甲酯、薄荷脑、冰片、樟脑、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羊毛脂、凡士林、液状石蜡、二甲基亚砜、抗氧剂1010。 |
本品成份独一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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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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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474 |
国药准字Z1092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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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湿,活血止痛。本品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肌肉疼痛,关节肿痛。 |
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膝关节侧副韧带损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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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本品口服。一次3片,一人3次。7天为一疗程;或必要时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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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极个别有全身不适。 |
未见明显毒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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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孕妇禁用。2.婴幼儿禁用。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5.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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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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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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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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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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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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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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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胃(脘)不适、腹痛、腹胀、腹泻、恶心、呕吐、口干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病例报告。2.全身性反应:疼痛、水肿、乏力、潮红、过敏反应等。3.皮肤:皮疹、瘙痒等。4.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5.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等。6.其他:有鼻衄、黑便、紫癜病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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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6.运动员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本品为局部疼痛的对症用药,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应去医院就诊。10.本品含生川乌、生草乌、生马钱子,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11.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应立即取下,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12.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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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