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桂儿脐贴
通用名称:丁桂儿脐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882
生产企业: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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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亚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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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6g*3贴 |
0.1g(以C12H15NO5S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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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软膏剂 |
中国药典剂型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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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丁香、肉桂、荜茇。 |
法罗培南钠,化学名称:(+)-(5R,6S)-6-[(1R)-1-羟基乙基]-7-氧代-3-[(2R)-四氢-2-呋喃基]-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2-烯-2-羧酸钠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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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圆形软膏;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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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882 |
国药准字H2008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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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呼吸道细菌感染等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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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脐部,一次1贴,24小时换药一次。 |
1.脓疱性痤疮、集簇性痤疮、毛囊(包)炎、疖、疖肿病、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炎、瘭疽、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感染性皮脂囊肿粉瘤、慢性脓皮病、乳腺炎、肛周脓肿、外伤、烫伤、手术创伤(浅层)继发性感染、咽喉炎、急性支气管炎、扁桃体炎、单纯性膀胱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睑板腺炎、角膜炎、角膜溃疡、外耳炎、牙周组织炎、冠周炎、颌炎的成人患者,通常口服150mg~200mg/次,一日3次。|2.肺炎、肺化脓、肾盂肾炎、膀胱炎(单纯性除外)、前列腺炎、附睾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的成人患者,通常口服200mg~300mg/次,一日3次。可随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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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皮肤粘贴处偶见过敏反应。 |
1.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不到0.1%)、类过敏性症状(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发生休克和类过敏性症状,应仔细观察,出现不适感、口中异常感觉、喘鸣、呼吸困难、眩晕、便意、耳鸣、出汗、全身潮红、血管浮肿、血压降低等症状时,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急性肾功能不全(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出现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损伤,若确定有异常发生,应立即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3)伪膜性大肠炎和伴有血便的重症肠炎(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出现伪膜性大肠炎和伴有血便的重症肠炎,应仔细观察,若出现了腹痛、多次腹泻,要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置。|(4)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症)(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症),所以应仔细观察,若出现该类症状,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置。|(5)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等症状的间质性肺炎,若出现该类症状,应停止用药,并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药物进行适当处置。|(6)肝功能障碍、黄疸(不到0.1%):因为可能出现AST(GOT)、ALT(GPT)、ALP等升高、黄疸症状,应进行定期检查,仔细观察,若有异常出现,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置。|2.严重不良反应(类似药物)PIE综合征:因为有报道其类似化合物(头孢类和碳青霉烯类药物等)可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PIE综合征,所以有上述症状出现时应停止用药,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药物进行适当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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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脐部皮肤破损者忌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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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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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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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年患者发生腹泻、软便时可能伴有全身状态恶化,如果有这些症状,应遵照医生的指导,停止服用本药,采取适当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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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日本203所医疗单位的研究显示,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88%(78/1599)。其中,内科占4.93%(20/406),泌尿科占3.68%(12/326),皮肤科占5.81%(9/155),外科占3.26%(3/92),妇产科占4.03%(6/149),耳鼻喉科占7.02%(17/242),眼科占3.57%(4/112),牙科及口腔外科占5.98%(7/117)。各科间未见显著差异。不良反应主要有消化道症状61例,其中腹泻33例;发疹等过敏症仅14例(0.88%)。轻度46例(59.0%),中等32例(41.0%),未见严重症状。给药300、450、600、900mg病例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3.66%(3/82),5.47%(27/494),3.79%(25/660),5.21%(17/326),未见显著差异,即剂量与不良反应发生率间没有恒定关系。临床检查值异常者55例67人次。主要为ALT上升(26人次),AST上升(12人次)等肝功能异常,还发现嗜酸粒细胞增多12人次,均为轻度。以上显示,每日给予本品150-900mg时其安全性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同。另外日本法罗培南钠片剂说明书上叙述:批准上市时,在临床试验所报告的2207例中不良反应有127例(5.8%),主要不良反应有腹泻55件(2.5%),腹痛19件(0.9%),软便15件(0.7%),发疹13件(0.6%),呕吐12件(0.5%)等。临床实验室检查值的异常为:ALT(GPT)上升56件(3.4%),AST(GOT)上升36件(2.2%),嗜酸性粒细胞增多27件(1.8%)。上市后临床成绩调查,在所报告的17303例中,不良反应有512例(3.0%),主要不良反应有腹泻286件(1.7%),软便76件(0.4%)、腹痛26件(0.2%)、发疹25件(0.1%)等。1.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不到0.1%)、类过敏性症状(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发生休克和类过敏性症状,应仔细观察,出现不适感、口中异常感觉、喘鸣、呼吸困难、眩晕、便意、耳鸣、出汗、全身潮红、血管浮肿、血压降低等症状时,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急性肾功能不全(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出现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损伤,若确定有异常发生,应立即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3)伪膜性大肠炎和伴有血便的重症肠炎(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出现伪膜性大肠炎和伴有血便的重症肠炎,应仔细观察,若出现了腹痛、多次腹泻,要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置。(4)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症)(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症),所以应仔细观察,若出现该类症状,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置。(5)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等症状的间质性肺炎,若出现该类症状,应停止用药,并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药物进行适当处置。(6)肝功能障碍、黄疸(不到0.1%):因为可能出现AST(GOT)、ALT(GPT)、ALP等升高、黄疸症状,应进行定期检查,仔细观察,若有异常出现,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置。2.严重不良反应(类似药物)PIE综合征:因为有报道其类似化合物(头孢类和碳青霉烯类药物等)可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PIE综合征,所以有上述症状出现时应停止用药,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药物进行适当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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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皮肤破溃处禁用。2.忌食生冷油腻及不宜消化食物。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感染性腹泻如肠炎、痢疾等疾病应去医院就诊。5.在应用贴膜后如发现脐部瘙痒、红肿有皮疹者即应停用。6.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慎重给药(以下患者慎用本药)|(1)对青霉素类、头孢类或碳青霉烯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2)本人或双亲、兄弟姐妹为易发生支气管哮喘、发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3)重度肾损害的患者:本品的主要排泄途径为肾脏,肾脏损害则半衰期延长,血药浓度持续时间长,所以给药量应减少或延长给药间隔。|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1)因为有发生休克的可能,所以要进行详细的问诊。|(2)本药发生率最高的不良反应为腹泻、软便。如果发生腹泻、软便,应停止服用本药,采取适当的处置。尤其是老年患者发生腹泻、软便时可能伴有全身状态恶化,如果有这些症状,应遵照医生的指导,停止服用本药,采取适当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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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