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胆泻肝丸
通用名称:龙胆泻肝丸(浓缩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2020665
生产企业: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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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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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40丸 |
1%(20ml: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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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 |
口服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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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关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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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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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665 |
国药准字H45021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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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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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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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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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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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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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1.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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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1.年老体弱慎用。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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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具有保肝利胆作用。龙胆泻肝丸对四氯化碳和D-半乳糖胺引起的实验性肝损伤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可使升高的谷丙转氨酶(ALT)、碱性磷酸酶(ALP)和总胆红素(T-BIL)降低,可以改善四氯化碳和D-半乳糖胺引起的肝细胞胞浆疏松化和气球样变,以及肝细胞的脂肪变性和肝细胞坏死。大鼠十二指肠给药,有明显的利胆作用。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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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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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