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布霉素滴眼液
通用名称:妥布霉素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140811
生产企业: s.a. ALCON-COUVREUR n.v.
功能主治:用于由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感染: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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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托百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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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ml |
按C16H16N4O8S计算0.7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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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眼用制剂 |
注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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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妥布霉素。其化学名称为:O-3-氨基-3-脱氧-α-O-葡吡喃糖基-(1→6)-O-[2,6-二氨基-2,3,6-三脱氧-α-D-核-己吡喃糖基-(1→4)]-2-脱氧-D-链霉胺。 |
本品主要成份头孢呋辛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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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无色至淡黄色或淡棕色的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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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s.a. ALCON-COUVREUR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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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40811 |
国药准字H20065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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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由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感染: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等。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 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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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轻度及中度感染的患者,每4小时一次;重度感染的患者每次2滴,每小时一次。或白天滴用滴眼液,晚上使用眼膏。 |
深部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1.肌内注射:每0.25g用1.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摇匀得混悬液后,作深部肌内注射。|2.静脉推注:0.25g至少用2.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0.75g至少用6.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1.5g至少用12.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再缓慢静脉推注。|3.静脉推注:2.0g和2.5g至少用18.0ml和20.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滴注。|4.一般感染:成人一次0.75g~1.5g,每8小时给药一次,5~10天为一疗程。|5.中度感染:一次2.0g~2.5g,每8小时给药一次。|6.重症感染或细菌性脑膜炎:一次2.0g~2.5g,每6小时给药一次。|7.单纯性淋病:肌内注射单剂量1.5g,可分注于二侧臀部。并同时口服1g丙磺舒。|8.预防手术感染:术前0.5~1.5小时静脉注射本品1.5g,若手术时间过长,则每隔8小时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0.75g剂量。若为开胸手术,应随着麻醉剂的引入,静注1.5g;以后每隔12小时给药一次,总剂量为6g。|9.婴儿和儿童:按体重一日30~100mg/kg,分3~4次给药。每日最高剂量不超过6g。|10.肾功能不全者: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来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调整方法见下。肾功能不全的患儿,亦应参照下列方法进行调整。|(1)肌酐清除率(ml/min)大于20时,剂量0.75~1.5g,每隔8小时。|(2)肌酐清除率10~20之间时,剂量0.75g,每隔12小时。|(3)肌酐清除率小于10时,剂量0.75g,每隔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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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有局部刺激症状,例如:眼睑灼痛或肿胀﹑结膜红斑等。 |
1.偶见皮疹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停药后症状消失。|2.与青霉素有交叉过敏反应。|3.据文献报导,长期使用本品可导致非敏感菌的增殖,胃肠失调,包括治疗中、后期甚少出现的假膜性结肠炎。|4.罕见短暂性的血红蛋白浓度降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减少,停药后症状消失。|5.肌内注射时,注射部位会有暂时的疼痛,剂量较大时尤其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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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妥布霉素及其它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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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滴眼后有少量被吸收进入全身血液循环,由于吸收部分中少量可穿过胎盘,也可分泌入乳汁,故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宜暂停哺乳。 |
妊娠早期慎用。本品可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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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由于本品具有潜在的肾毒性和耳毒性,故小儿慎用。 |
见用法用量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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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由于本品具有潜在的肾毒性和耳毒性,故老年患者慎用。 |
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须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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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菌谱与庆大霉素近似,对大肠埃希菌、产气杆菌、克雷白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某些吲哚阳性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某些奈瑟菌、某些无色素沙雷杆菌和致贺菌等革兰阴性菌有抗菌作用;本品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抗菌作用较庆大霉素强3-5倍,对庆大霉素中度敏感的铜绿假单胞菌对本品高度敏感。革兰阳性菌中,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株)对本品敏感;链球菌(包括化脓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粪链球菌等)均对本品耐药。厌氧菌(拟杆菌属)、结核杆菌、立克次体、病毒和真菌亦对本品耐药。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
1偶见皮疹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停药后症状消失。2与青霉素有交叉过敏反应。3据文献报导,长期使用本品可导致非敏感菌的增殖,胃肠失调,包括治疗中、后期甚少出现的假膜性结肠炎。4罕见短暂性的血红蛋白浓度降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减少,停药后症状消失。5肌内注射时,注射部位会有暂时的疼痛,剂量较大时尤其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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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2.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3.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甚至引起真菌感染。4.若患者同时接受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全身用药,应监测本品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血药浓度。5.保持瓶口周围的清洁,防止污染。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能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和有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4.如溶液发生浑浊或有沉淀不能使用。|5.不同浓度的溶液可呈微黄色至琥珀色,本品粉末、悬液和溶液在不同的存放条件下颜色可变深,但不影响其效价。|6.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病人的抗球蛋白(Coombs)试验(直接)可出现阳性;本品可致高铁氰化物血糖试验呈假阴性,故应用本品期间,应以葡萄糖酶法或抗坏血酸氧化酶试验测定血糖浓度;本品可使硫酸铜尿糖试验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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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