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通用名称: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30514
生产企业: LEO Pharma A/S 丹麦利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骨质疏松症。2.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和软骨病,跖骨头骨软骨病。3.肾性骨病。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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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利奥 |
同仁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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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μg*10粒 |
3g*1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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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丸剂(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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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其化学名称为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乌梢蛇(去头尾)、威灵仙、防风、荆芥、桂枝、制川乌、制草乌、土鳖虫、独活、羌活、地龙、醋香附。辅料为:蜂蜜(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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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黄色油状液。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辛。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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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LEO Pharma A/S 丹麦利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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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30514 |
国药准字Z1102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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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骨质疏松症。2.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和软骨病,跖骨头骨软骨病。3.肾性骨病。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追风散寒,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邪引起的肩背疼痛,手足麻木腰腿疼痛,行步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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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和体重为20kg以上的儿童:1μg/公斤/天 体重为20kg以下的儿童:0.5μg/公斤/天 新生儿:0.1μg/公斤/天 使用本品是应根据生化检验的结果来调整剂量已避免高血钙、疗效指标包括:血清钙水平、碱性磷酸酶水平、甲状旁腺激素水平、尿钙排泄以及影像盒组织学检查。严重的骨病患者(除肾衰竭所致外)大多可耐受较大剂量而不引起高钙血症。然而骨软化症者血清钙不能及时上升并不意味着需要更大剂量,因为所吸收的钙可能被整合入脱矿物质骨中。大部分患者的有效治疗剂量为每日1~3μg,当骨病患者有生化或影像学骨愈合证据时,或者甲状旁腺机能低下患者血清钙水平恢复正常时,可减少本品剂量。维持量通常为0.25~2μg/日。正在服用巴比妥酸盐或其他抗惊厥药物的患者可能需要较大剂量的阿法骨化醇软胶囊方能取得预期的疗效。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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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小剂量单独使用(2.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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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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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妊娠期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安全性尚无足够的证据,虽然动物试验表明其无害,但同其它药物一样,只有在妊娠期需要用药而又无其它替代品,则可以使用阿法骨化醇。2.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尚未最后确定,但服用阿法骨化醇时,母乳中1,25-二羟基维生素D3的含量可能有所增加,由于这会影响婴儿的钙代谢,故哺乳期应考虑停药。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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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请遵医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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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请遵医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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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增加小肠和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抑制甲状旁腺增生,减少甲状旁腺激素合成与释放,抑制骨吸收;2.增加转化生长因子-β(TGF-β)和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IGF-I)合成,促进胶原和骨基质蛋白合成;3.调节肌肉钙代谢,促进肌细胞分化,增强肌力,增加神经肌肉协调性,减少跌倒倾向。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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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青年患者只限用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2.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
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2.本品不可整丸服。3.孕妇忌服。4.心律失常患者慎服。5.对本品或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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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