吲哚美辛凝胶
通用名称:吲哚美辛凝胶
批准文号:H20130224
生产企业: Kowa Company Ltd., Fuji Factor
功能主治: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OTC乙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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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仕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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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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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凝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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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吲哚美辛0.35克与l-薄荷醇1.05克,辅料为羧基乙烯基聚合物,羟丙甲基纤维素2906,依地酸钠,亚硫酸氢钠,香料,二异丙醇胺,丙二醇,聚乙二醇300,苯甲醇,二异丙基已二酸,异丙醇。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双氯芬酸二乙胺10毫克(以双氯芬酸钠记)。辅料为:丙二醇﹑聚山梨酯80﹑乙醇﹑卡波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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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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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Kowa Company Ltd., Fuji Fact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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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H20130224 |
国药准字H2004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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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
本品适用于缓解局部的疼痛及炎症,局限性软组织病,如腱鞘炎﹑肩—手综合症和滑囊炎﹑关节周围病变﹑四肢与脊柱的骨关节炎;肌腱﹑韧带﹑肌肉和关节的创伤后炎症,如扭伤﹑劳损和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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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日1-4次,适量涂于患处。每日不超过4次。 |
外用。根据患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涂布,并轻轻揉擦,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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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涂药部位偶有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等症状出现。 |
1.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性反应的情况较少出现。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的皮肤并长期应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2.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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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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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及其成分(异丙醇﹑丙二醇)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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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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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无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经验,故不推荐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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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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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以下儿童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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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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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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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局部应用,其有效成分可穿透皮肤到达患处,发挥止痛作用。 |
本品为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局部应用。其有效成份可穿透皮肤达到炎症区域,缓解急、慢性炎症反应,使炎性肿胀减轻、疼痛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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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使用注意事项:1.下列患者使用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正在接受医生治疗者。正在使用其他药品者。妊娠及可能妊娠的妇女。本人或家族为过敏体质者。有药物过敏史者。2.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或药师。使用后皮肤出现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使用5-6日仍未见症状改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1.应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2.11岁以上儿童应在成人监督指导下使用。3.未满11岁儿童请勿使用。4.注意不要让本品进入眼睛。万一不慎进入眼部,应立即用清水或温水清洗。情况严重时,应到眼科就诊。5.本品仅限于外用,不可内服。6.每周的使用量不可超过50克。7.请勿用透气型差的塑料布等裹覆涂药部位。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保管及其它注意事项: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2.请勿放入其它容器存放,以避免误用及产品变质。3.为避免容器变形,请勿长时间存放于车中等高温处。容器变形易造成海绵部分脱落和溶液外泄,故注意保管。4.请勿用沾有本品的手接触眼睛等粘膜部位。5.如衣服或被褥沾到本品,应尽快用水或者洗涤剂清洗。6.请勿与眼睛、装饰用金属类、化纤类的衣服、塑料类、底板以 |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切勿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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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