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力咳胶囊
通用名称:肺力咳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240
生产企业: 贵州健兴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止咳平喘,清热解毒,顺气祛痰。本品用于咳喘痰多,呼吸不畅,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见上述症状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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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健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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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3g*45粒 |
0.3g*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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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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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黄苓、前胡、百部、红花龙胆、梧桐根、白花蛇舌草、红管药。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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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褐色至棕色的粉末及颗粒;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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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津市健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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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40 |
国药准字H12020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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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平喘,清热解毒,顺气祛痰。本品用于咳喘痰多,呼吸不畅,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见上述症状者。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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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1.6~12岁儿童,一次0.5片。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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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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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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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服。 |
1.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2.虽然哺乳期妇女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但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品或本品代谢产物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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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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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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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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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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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