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芩口服液
通用名称:蓝芩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1005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咽消肿。本品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乙类 |
OTC甲类 |
|
| 商标 |
扬子江 |
健兴 |
|
| 规格 |
10ml*6支 |
0.3g*45粒 |
|
| 剂型 |
合剂 |
胶囊剂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聚山梨酯80。 |
黄苓、前胡、百部、红花龙胆、梧桐根、白花蛇舌草、红管药。 |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褐色至棕色的粉末及颗粒;味苦。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05 |
国药准字Z2002524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本品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
止咳平喘,清热解毒,顺气祛痰。本品用于咳喘痰多,呼吸不畅,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见上述症状者。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ml,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
| 不良反应 |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 |
孕妇慎服。 |
|
|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