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酸钠滴眼液
通用名称:玻璃酸钠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30012
生产企业: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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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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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ml:15mg |
12片*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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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滴眼剂 |
片剂(糖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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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玻璃酸纳。 |
本品主要成份羚羊角、牛蒡子、淡豆豉、金银花、荆芥、连翘、淡竹叶、桔梗、薄荷油、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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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棕色;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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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国药准字Z22025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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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本品清热解表。用于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头晕、咳嗽、胸闷、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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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本品口服。一次4~6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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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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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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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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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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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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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结果表明,羚羊感冒胶囊有与阿司匹林相似的退热、镇痛作用,但无抗炎作用。2.对溶血性链球菌有轻度的抑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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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 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7.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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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