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呋辛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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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呋辛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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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呋辛酯片

头孢呋辛酯片

处方药 医保甲类 英国

通用名称:头孢呋辛酯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181025

生产企业: GLAXO OPERATIONS UK LIMITED

功能主治: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1.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支气管炎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2.上呼吸道感染:包括耳、鼻、咽喉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及咽炎。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疖病,脓皮病和脓疱病。4.淋病:急性无并发症的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呋辛酯片
头孢呋辛酯片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商标

葛兰素史克

规格

0.25g*6片

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0.08g

剂型

片剂

片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磺胺甲恶唑0.4g和甲氧苄啶0.08g。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生产企业

GLAXO OPERATIONS UK LIMITED

湖北长久瑞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J20181025

国药准字H4202006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1.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支气管炎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2.上呼吸道感染:包括耳、鼻、咽喉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及咽炎。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疖病,脓皮病和脓疱病。4.淋病:急性无并发症的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 |3.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4.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 |5.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 |6.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或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细胞计数≤200/mm3或少于总淋巴细胞数的20%。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一般一日0.5g;下呼吸道感染患者:一日1g;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患者:一日0.2.g。均分2次服用。单纯性淋球菌尿道炎单剂疗法剂量为1g。 2.5~12岁小儿:急性咽炎或急性扁桃体炎:按体重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0.5g;急性中耳炎﹑脓疱病:按体重一日3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1g。

1.成人常用量:|(1)治疗细菌性感染,一次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恶唑800mg,每12小时服用1次。|(2)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一次甲氧苄啶3.75~5mg/kg,磺胺甲恶唑18.75~25mg/kg,每6小时服用1次。|(3)成人预防用药:初予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恶唑800mg,一日2次,继以相同剂量一日服1次,或一周服3次。 |2.小儿常用量:2月以下婴儿禁用:|(1)治疗细菌感染,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SMZ20~30mg/kg及TMP4~6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40kg的小儿剂量同成人常用量。|(2)治疗寄生虫感染如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按体重一次口服SMZ18.75~25mg/kg及TMP3.75~5mg/kg,每6小时1次。|(3)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的疗程至少10~14日。|(4)尿路感染的疗程7~10日。|(5)细菌性痢疾的疗程为5~7日。|(6)儿童急性中耳炎的疗程为10日。|(7)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疗程为14~21日。

不良反应

1.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肾毒性药物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 2.克拉维酸可增强西力欣(头孢呋辛酯片)对某些因产生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耐药的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 3.西力欣(头孢呋辛酯片)与丙磺舒合用可使本品的药-时曲线下面积值(AUC值)增加约50%。 4.西力欣(头孢呋辛酯片)与抗酸药合用可减少本品的吸收。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该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该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禁忌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2.由于该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该品。|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该品。|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该品。|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该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实验中未发现对胎儿的有害证据,但在人类研究中缺乏足够的资料,因此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孕妇方可慎用本品。2.本品可经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1.该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2.该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该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该品。

儿童用药

5岁以下小儿禁用本品,宜服用头孢呋辛酯混悬液。

由于该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平均年龄84岁)的血清消除期可延长至3.5小时,因此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期间。

老年患者应用该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及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系统异常,同时应用利尿药者更易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药理作用

本品为头孢呋辛的前体药,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使细菌不能繁殖。本品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对化脓性链球菌、肺炎球菌、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株、卡他莫拉菌、淋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有强大抗菌作用,对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变形杆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亦有良好作用,但绿脓杆菌及其他假单胞菌属,不动杆菌属及肠球菌属等对本品均耐药。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磺胺甲恶唑0.4g和甲氧苄啶0.08g。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 ,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该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该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注意事项

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反应的患者应慎用。2.使用期间或停药后如发生严重腹泻,要警惕是否出现伪膜性肠炎。3.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建议使用葡萄糖氧化法或已糖活化法来测定血糖。本品不会干扰肌氨酸酐的碱性苦味酸盐鉴定法。4.因本品不宜压碎后使用,应整片吞服,因此不适合年幼儿童服用。

1.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治疗或预防用药:|(1)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 |(2)A组溶血性链球菌扁桃体和咽炎。|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3、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4、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5、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6、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7、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应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8、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9、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10、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注,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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