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脱石散
通用名称:蒙脱石散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690
生产企业: 博福-益普生(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成人及儿童急、慢性腹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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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思密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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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3g*10袋 (香草味)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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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散剂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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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每袋含蒙脱石3克。辅料为:一水葡萄糖,糖精钠,草莓香精或桔子香精或香兰素香精。 |
本品主要成份益多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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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灰白色或微黄色细粉,味香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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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690 |
国药准字H22022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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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成人及儿童急、慢性腹泻。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作用强于降胆固醇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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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1袋(3克),一日3次。 儿童1岁以下每日1袋,分3次服;1-2岁每日1-2袋,分3次服;2岁以上每日2-3袋,分3次服,服用时将本品倒入半杯温开水(约50毫升)中混匀快速服完。治疗急性腹泻时首次剂量加倍。 |
宜在餐后或餐时口服,服用本品3个月后,如无效,应停用本品。 1.成人常用量 一次0.25g,一日2次,随治疗反应可增加至一次0.2.g,一日3次。 2.如合并高尿酸血症,可开始时一次0.25g,每日3次。 3.治疗后血脂正常,可改用一次0.2.g,每日2次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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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少数人可能产生轻度便秘。 |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如消化不良、恶心、饱胀感、胃部不适等,其他较少见的不良反应还有头痛、头晕、乏力、皮疹、瘙痒、阳萎,贫血及白细胞减少等。个别病例有血氨基转移酶升高。2.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他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3.本品有增加患胆石症的危险;氯贝丁酸衍生物类可从3方面影响类固醇的代谢,它们可抑制胆固醇的合成,抑制胆汁酸的合成,加强胆固醇从胆汁中的排泌,后两个因素可使胆汁中的胆固醇饱和度增加,因此可能导致某些患者形成胆结石,但同时还可能存在其他影响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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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无 |
1.对益多酯过敏的患者禁用。2.肝功能不全或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的患者禁用,本品可促进胆固醇排泄增多,使原已较高的胆固醇水平增加。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因为在肾功不全的患者服用本品有可能导致横纹肌溶解和严重高血钾;肾病综合征引起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禁用,因其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4.患胆囊疾病﹑胆石症者禁用,本品可使胆囊疾患症状加剧而需要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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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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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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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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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服用本品的研究尚不充分,应用时须权衡利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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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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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应根据肝肾功能状态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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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天然蒙脱石微粒粉剂,具有层纹状结构及非均匀性电荷分布,对消化道内的病毒、病菌及其产生的毒素、气体等有极强的固定、抑制作用,是其失去致病作用;此外对消化道粘膜还具有很强的覆盖保护能力,修复、提高粘膜屏障对攻击因子的防御功能,具有平衡正常菌群和局部止痛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如消化不良、恶心、饱胀感、胃部不适等。其他较少见的不良反应还有头痛、头晕、乏力、皮疹、瘙痒、阳萎,贫血及白细胞减少等。个别病例有血氨基转移酶升高。 2、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他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 3、本品有增加患胆石症的危险。氯贝丁酸衍生物类可从3方面影响类固醇的代谢,它们可抑制胆固醇的合成,抑制胆汁酸的合成,加强胆固醇从胆汁中的排泌,后两个因素可使胆汁中的胆固醇饱和度增加,因此可能导致某些患者形成胆结石,但同时还可能存在其他影响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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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治疗急性腹泻时,应注意纠正脱水。2.如出现便秘,可减少剂量继续服用。3.需同服肠道杀菌药时,请咨询医师。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儿童急性腹泻服用本品1天后、慢性腹泻服用2-3天后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脂、肝肾功能、血细胞计数、血肌酸磷酸激酶。2.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3.在服用本品之前,应尽量先采用饮食疗法、锻炼和减肥,以及控制糖尿病和甲状腺机能减退等方法来控制血脂水平,无效时再使用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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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