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蕊颗粒
通用名称:百蕊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694
生产企业: 安徽九华华源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消炎,止咳化痰。用于急、慢性咽喉炎,气管炎,鼻炎,感冒发热,肺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0.32g*10片 |
||
| 剂型 |
片剂 |
||
| 主要成分 |
百蕊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片。 |
||
| 生产企业 |
安徽九华华源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694 |
国药准字H2008030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消炎,止咳化痰。用于急、慢性咽喉炎,气管炎,鼻炎,感冒发热,肺炎等。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3.贾第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次1袋,一日3次。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 |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有活动中枢神经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
| 禁忌 |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有活动中枢神经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尚不明确 |
|
| 儿童用药 |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偶尔出现口中异味,舌苔和胃肠不适,嗜睡眩昏、头痛、运动失调、皮疹、瘙痒、运动共济失调、黑尿(代谢所致)等曾有过报道,但极为罕见。在大剂量或长期治疗时曾报道出现少数外周神经系统病例。 |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患者在用药期间应戒酒。 2.服用本品后,尿液可能呈暗色。 3.苯酰甲硝唑水解后,甲硝唑的吸收是较慢的,比服用甲硝唑后达到的峰值低,因此,对于急性病例的开始治疗,应慎用苯酰甲硝唑。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降低剂量或遵医嘱。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