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氨葡锌颗粒
通用名称:赖氨葡锌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2795
生产企业: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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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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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袋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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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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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赖氨酸125毫克,葡萄糖酸锌35毫克(相当于锌5毫克)。辅料为:枸橼酸、蔗糖、柠檬黄、甜橙香精。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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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甜,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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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795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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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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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6个月新生儿一日0.5袋;7-12个月儿童一日1袋;1-10岁儿童一日2袋;10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日3袋;孕妇一日4袋;哺乳期妇女一日5袋。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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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可见轻度恶心、呕吐、便秘等反应。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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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急性或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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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一般需补充锌元素,但用法用量需遵医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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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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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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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赖氨酸是维持人体氮平衡的必须氨基酸之一,具有促进人体生长的作用;锌为体内多种酶的重要组成成份,具有促进生长发育、改善味觉的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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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按推荐剂量服用。|2.应餐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刺激性。|3.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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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