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美舒利片
通用名称:尼美舒利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359
生产企业: 广东心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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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星辰 |
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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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0mg*10片 |
7cm*10cm*5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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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橡胶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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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尼美舒利。 |
复方铁棒锤浸膏、樟脑、冰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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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片。 |
本品为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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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甘肃奇正藏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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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359 |
国药准字Z6202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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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寒湿痹,关节肿痛,跌打扭伤,神经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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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片~1片),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片),日服二次。2.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5mg/kg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3.老年病人的服药剂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4.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贴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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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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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 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 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4. 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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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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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推荐用于儿童。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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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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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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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 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 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 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 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
对橡皮膏过敏者慎用,皮肤破损处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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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