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消食咀嚼片
通用名称:小儿消食咀嚼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595
生产企业: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消食化滞,健脾和胃。用于脾胃不和,消化不良,食欲不振,便秘,食滞,疳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乙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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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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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0ml:2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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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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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鸡内金(炒)、山楂、六神曲(炒)、麦芽(炒)、槟榔、陈皮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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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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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595 |
国药准字H20053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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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消食化滞,健脾和胃。用于脾胃不和,消化不良,食欲不振,便秘,食滞,疳积。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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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吞服。一岁至三岁一次2~4片,三岁至七岁一次4~6片,一日3次;成年人一次...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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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或便秘。偶有过敏反应,如皮疹。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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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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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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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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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2.虽然哺乳期妇女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但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品或本品代谢产物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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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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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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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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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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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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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或便秘。偶有过敏反应,如皮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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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