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痛灵药酒
通用名称:颈痛灵药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5096
生产企业: 吉林万通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滋补肝肾,活络止痛。用于各种颈椎病引起的疼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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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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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25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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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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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熟地黄、何首乌、枸杞子、骨碎补、丹参、葛根、威灵仙、乳香、没药、白芍、木瓜、麝香等27味。辅料为冰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其化学名称为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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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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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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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096 |
H20120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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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肝肾,活络止痛。用于各种颈椎病引起的疼痛。 |
1.骨质疏松症。|2.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和软骨病,跖骨头骨软骨病。|3.肾性骨病。|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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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见量杯刻度),一日2次。 |
口服:|1.成人,骨质疏松症和慢性肾功能不全:每次0.5μ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2.儿童,应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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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小剂量单独使用(<1.0μ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2.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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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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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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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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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妊娠期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安全性尚无足够的证据,虽然动物试验表明其无害,但同其它药物一样,只有在妊娠期需要用药而又无其它替代品,则可以使用阿法骨化醇。|2.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尚未最后确定,但服用阿法骨化醇时,母乳中1,25-二羟基维生素D3的含量可能有所增加,由于这会影响婴儿的钙代谢,故哺乳期应考虑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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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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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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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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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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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口服后,在肝脏迅速代谢为1α,25-(OH)2D3,对钙、磷代谢和骨骼生长有重要影响,其药理作用同维生素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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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高血压、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本品时不宜同时服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4.发热病人暂停使用。5.以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青年患者只限用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2.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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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