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香顺气丸
通用名称:木香顺气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119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湿浊中阻、脾胃不和所致的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恶心、嗳气纳呆。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 商标 |
中一牌 |
|
|
| 规格 |
6g*6袋 |
1.2g*6袋 |
|
| 剂型 |
丸剂(水丸) |
颗粒剂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槟榔﹑苍术﹑陈皮﹑甘草﹑厚朴﹑木香﹑青皮﹑砂仁﹑香附﹑枳壳。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119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湿浊中阻、脾胃不和所致的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恶心、嗳气纳呆。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慎用。 2. 忌生冷油腻食物。 3. 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 4. 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 5. 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 6. 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