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脾颗粒
通用名称:健脾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83047
生产企业: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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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弘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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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g*15袋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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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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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炒)、山楂(炒)、麦芽(炒)。辅料为蔗糖粉。 |
主要成份丙硫异烟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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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剂,味甜、微苦。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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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047 |
国药准字H4402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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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结核病经一线药物(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疗无效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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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每袋装5克(相当于总药材2克)用法如下:开水冲服,一次10克,小儿一次2.5~5克,一日2次。2.每袋装14克(相当于总药材4克)用法如下: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一次250mg,一日2~3次。2.小儿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一次按体重口服4~5mg/k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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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 发生率较高者有:精神忧郁(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2. 发生率较少者有: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手足疼痛(周围神经炎),精神错乱或其他精神改变(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眼或皮肤黄染(黄疸,肝炎)。 3. 发生率极少者有: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视神经炎),月经失调或怕冷,性欲减退(男子),皮肤干而粗糙,甲状腺功能减退,关节疼痛,僵直肿胀。4. 如持续发生以下情况者应予注意:腹泻,唾液增多,流口水,食欲减退,口中金属味,恶心,口痛,胃痛,胃部不适,呕吐(胃肠道紊乱,中枢神经系统毒性),眩晕(包括从卧位或坐位起身时),嗜睡,软弱(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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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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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孕妇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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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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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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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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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4.糖尿病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交叉过敏,患者对异烟肼、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相近的药物过敏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2. 对诊断的干扰: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增高。 3. 有下列情况时慎用:糖尿病、严重肝功能减退。 4. 治疗期间须进行检验:(1) 用药前和疗程中每2~4周测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但上述试验值增高不一定预示发生临床肝炎,并可能在继续治疗过程中恢复。 (2) 眼部检查,如治疗过程中出现视力减退或其他视神经炎症状时应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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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