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脾颗粒
通用名称:健脾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83047
生产企业: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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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弘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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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g*15袋 |
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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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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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炒)、山楂(炒)、麦芽(炒)。辅料为蔗糖粉。 |
本品主要成份甲氧氯普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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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剂,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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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047 |
国药准字H12020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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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本品用于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1. 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2. 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3. 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4. 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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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每袋装5克(相当于总药材2克)用法如下:开水冲服,一次10克,小儿一次2.5~5克,一日2次。2.每袋装14克(相当于总药材4克)用法如下: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
口服给药: |1.成人常用量: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5mg/kg。 |2.小儿常用量: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1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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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2. 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3. 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4. 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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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下列情况禁用|(1) 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2) 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3) 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4) 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5) 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 2. 下列情况慎用|(1) 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2) 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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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有潜在致畸作用,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少乳者可短期用之于催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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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小儿不宜长期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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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年人不能长期大量应用,否则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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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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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4.糖尿病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3. 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4. 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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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