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磨汤口服液
通用名称:四磨汤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044
生产企业: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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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汉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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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6支 |
每袋装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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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 |
散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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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木香、枳壳、槟榔、乌药。 |
桔梗、咖啡因、远志、冰片、苦杏仁、五倍子、甘草、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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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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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44 |
国药准字Z42021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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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
通窍顺气,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咽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气促,气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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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疗程一周;新生儿一次3~5毫升,一日3次,疗程2天;幼儿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3~5天。 |
含服,一次0.2克(一小药匙),一日3~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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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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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肠梗阻、肠道肿瘤、消化道术后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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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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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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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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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比在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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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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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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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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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一般手术病人在手术后12小时第一次服药,再隔6小时第二次服药,以后常法服用或遵医嘱;(2)冬天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8分钟后服用;(3)药液如有微量沉淀,属正常情况,可摇匀后服用,以保证疗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宜含服,不宜冲服,糖尿病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墒,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本品不宜上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该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比在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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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