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磨汤口服液
通用名称:四磨汤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044
生产企业: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 商标 |
汉森 |
|
|
| 规格 |
10ml*6支 |
|
|
| 剂型 |
合剂 |
|
|
| 主要成分 |
木香、枳壳、槟榔、乌药。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苯磺酸钙。 |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44 |
国药准字H2011003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
1、本品用于微血管病的治疗: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及肾小球硬化症(基一威二氏综合症);非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突发性或长期使用香豆素衍生物细胞抑制剂、口服避孕药或其它药物促发的微血管病变;与慢性器质性疾病(诸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和肝硬变)相关的微循环障碍。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疗程一周;新生儿一次3~5毫升,一日3次,疗程2天;幼儿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3~5天。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羟苯磺酸钙片: 1、口服,用药应个体化。 2、用于严重微血管病变,初始剂量为1.5-2g/日,维持量为1g/日。 3、用于微循环机能不全者,一般1g/日。 4、大多数患者3周为一疗程,可视病情而定。 羟苯磺酸钙分散片、羟苯磺酸钙胶囊:进餐时吞服,勿嚼。 1、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一次0.5g,一日3次。一般疗程为4-6个月,进一步治疗,每日1g以维持治疗。 2、其他微血管病:一次0.5g,一日3次。一般疗程为1-2个月,进一步治疗,每日1g直至症状消失。 3、静脉曲张综合症及静脉功能不全:一次0.5g,一日2次,治疗5-6天后即见疗效,以后每日服0.5-1g以巩固疗效。 |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及制剂中的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孕妇、肠梗阻、肠道肿瘤、消化道术后禁用。 |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
|
| 儿童用药 |
|
|
|
| 老人用药 |
|
|
|
| 药理作用 |
本品即使长期服用也耐受良好,变态反应不能除外,偶尔有胃部不适、恶心、胃灼热、食欲下降等症状时,应酌情减量,必要时中止给药。 |
||
| 注意事项 |
(1) 一般手术病人在手术后12小时第一次服药,再隔6小时第二次服药,以后常法服用或遵医嘱;(2)冬天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8分钟后服用;(3)药液如有微量沉淀,属正常情况,可摇匀后服用,以保证疗效。 |
1、使用本品需结合降糖药进行治疗,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 2、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妊娠前3个月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老年患者用药:尚不明确。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