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塞通滴丸
通用名称:血塞通滴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23047
生产企业: 朗天药业(湖北)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脉活络。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和增加脑血流量的作用。用于脑路瘀阻,胸痹心痛;脑血管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属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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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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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8mg*90丸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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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滴丸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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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三七总皂苷。 |
吡哌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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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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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23047 |
国药准字H23020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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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通脉活络。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和增加脑血流量的作用。用于脑路瘀阻,胸痹心痛;脑血管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属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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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0丸,每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0.5g(2片),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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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例有轻微恶心及上腹不适,一般可自行缓解。2.少数有头晕头痛,发热,等症状,可自行消解。 |
1.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减退、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2.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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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食用辛辣、油腻食物鱼腥的食物。 |
禁用于对本品和萘啶酸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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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 |
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可抑制幼龄动物软骨发育,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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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引起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小儿及青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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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年患者宜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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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临床前药效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可延长结扎双侧颈总动脉致急性不完全性脑缺血模型小鼠的生存时间;对阻断大脑中动脉致局灶性脑缺血模型大鼠的脑梗塞面积有一定缩小作用;对小鼠耳廓微动脉、微静脉口径有一定扩展作用;可延长电刺激颈总动脉致小鼠体内血栓的形成时间;可延长小鼠出血时间;可使冠状动脉结扎致心肌缺血模型大鼠的ST段抬高降低和心肌梗塞面积减小。 |
1.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通过作用于细菌DNA旋转酶,干扰细菌DNA的合成,从而导致细菌死亡。2.对革兰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产气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具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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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孕妇慎用。3.本品不能与其他药混合滴注。4.静脉滴注时应小心,防止渗漏血管外而引起刺激疼痛;冬季可用30℃温水预热,以免除物理性刺激。5.使用本品应采用一次性输液器(带终端滤器)。6.用药期间宜进低盐、低脂、清淡易消化食品,不要食用辛辣、油腻食物。不要吃鱼腥的食物。7.用药期间不要饮酒,吸烟。不要久坐,要多静卧。8.多吃水果及富含纤维食物,保持大便通畅;少吃生擒类脏腑9.加强口腔护理,及时清除痰涎,防止阻塞呼吸道。 |
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2.长期应用,宜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3.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癫痫或癫痫病史者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用时,宜在严密观察下慎用。4.严重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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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