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柳氮钠片
巴柳氮钠片
巴柳氮钠片
巴柳氮钠片
巴柳氮钠片
巴柳氮钠片

巴柳氮钠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巴柳氮钠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706

生产企业: 山西安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轻度至中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巴柳氮钠片
巴柳氮钠片
吡哌酸片
吡哌酸片
类型

非处方药

处方药

商标

规格

0.25g

剂型

片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巴柳氮钠。

吡哌酸。

性状

生产企业

山西安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格拉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706

国药准字H2302038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轻度至中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g(3片),一日4次,饭后及睡前服用。疗程8周。

口服。成人一次0.5g(2片),一日2~4次。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腹痛、腹泻;偶见消化系统:食欲不振、便秘、消化不良、腹胀、口干、黄疸;呼吸系统:咳嗽、咽炎、鼻炎;其它:关节病、肌痛、疲乏、失眠、泌尿系感染。

1.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减退、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2.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禁忌

禁用于对本品和萘啶酸过敏的患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可抑制幼龄动物软骨发育,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儿童用药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引起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小儿及青少年。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宜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巴柳氮钠是一种前体药物,口服后以原药到达结肠,在结肠细菌的作用下释放出5-氨基水杨酸(有效成分)和4-氨基苯甲酰-β-丙氨酸。5-氨基水杨酸可能是通过阻断结肠中花生四烯酸代谢产物的生成而发挥其减轻炎症的作用。 毒理研究:遗传毒性:巴柳氦钠Ames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TK位点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中国仓鼠肺细胞(CHV79/HGPRT)基因突变试验结果为阳性。巴柳氮钠代谢产物4-氨基苯甲酰-β-丙氨酸Ames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TK位点突变试验结果为阴性,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为阳性。另一代谢产物N-乙酰-4-氨基苯甲酰-β-丙氨酸Ames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TK位点突变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巴柳氮钠高达2g/kg/天时,对其生育力和生殖行为未见明显影响。致癌作用:大鼠经口给予巴柳氮钠高达2g/kg/天,连续给药2年,未见致癌作用。

1.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通过作用于细菌DNA旋转酶,干扰细菌DNA的合成,从而导致细菌死亡。2.对革兰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产气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具抗菌作用。

注意事项

1、患有幽门狭窄的患者可能会延长巴柳氮钠片的胃中停留时间。 2、 对已知肾功能障碍或有肾病史的患者应注意使用。 应定期监测患者的肾功能(如血清肌酐),特别是在治疗初期。如患者在治疗期间出现肾功能障碍应怀疑本品与5-氨基水杨酸引起的中毒性肾损害,可能出现出血、青肿、咽喉痛和发热、心肌炎以及气短伴随的发热和胸痛。若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与医师联系,并停止治疗。

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2.长期应用,宜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3.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癫痫或癫痫病史者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用时,宜在严密观察下慎用。4.严重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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