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氨葡锌颗粒
通用名称:赖氨葡锌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2795
生产企业: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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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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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袋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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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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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赖氨酸125毫克,葡萄糖酸锌35毫克(相当于锌5毫克)。辅料为:枸橼酸、蔗糖、柠檬黄、甜橙香精。 |
吡哌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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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味甜,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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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795 |
国药准字H23020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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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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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6个月新生儿一日0.5袋;7-12个月儿童一日1袋;1-10岁儿童一日2袋;10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日3袋;孕妇一日4袋;哺乳期妇女一日5袋。 |
口服。成人一次0.5g(2片),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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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可见轻度恶心、呕吐、便秘等反应。 |
1.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减退、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2.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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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急性或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
禁用于对本品和萘啶酸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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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一般需补充锌元素,但用法用量需遵医嘱。 |
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可抑制幼龄动物软骨发育,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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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引起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小儿及青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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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年患者宜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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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赖氨酸是维持人体氮平衡的必须氨基酸之一,具有促进人体生长的作用;锌为体内多种酶的重要组成成份,具有促进生长发育、改善味觉的作用。 |
1.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通过作用于细菌DNA旋转酶,干扰细菌DNA的合成,从而导致细菌死亡。2.对革兰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产气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具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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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按推荐剂量服用。|2.应餐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刺激性。|3.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2.长期应用,宜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3.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癫痫或癫痫病史者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用时,宜在严密观察下慎用。4.严重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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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