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苷片
通用名称:肌苷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044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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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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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0mg*100片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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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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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
吡哌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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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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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044 |
国药准字H23020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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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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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每次1-3片,每日3次。2.小儿每0.5-1片,每日3次。3.必要时剂量可加倍(如肝病)。 |
口服。成人一次0.5g(2片),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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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见胃部不适。 |
1.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减退、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2.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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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斯手术者禁用。2.妊娠期禁用。3.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4.各种原因的维生素K缺乏症和脑脊髓、眼科手术及孕妇等。 |
禁用于对本品和萘啶酸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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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可抑制幼龄动物软骨发育,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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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按个体所需调整剂量。 |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引起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小儿及青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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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应慎用,且用量应适当减少并个体化。 |
老年患者宜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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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1.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通过作用于细菌DNA旋转酶,干扰细菌DNA的合成,从而导致细菌死亡。2.对革兰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产气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具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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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2.长期应用,宜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3.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癫痫或癫痫病史者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用时,宜在严密观察下慎用。4.严重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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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