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仙膏
通用名称:二仙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526
生产企业: 山东广育堂国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滋阴助阳,益气益血。用于治疗气血两虚,神疲体倦,周身懒软,神经衰弱。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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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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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50g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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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煎膏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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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人参、炙黄芪、枸杞子、鹿角胶、龟甲胶、熟地黄(砂仁拌)、制何首乌、五味子(酒制)、沙苑子(盐炒)、牛鞭、山药(炒)、远志(制)等16味。 |
吡哌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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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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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526 |
国药准字H23020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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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助阳,益气益血。用于治疗气血两虚,神疲体倦,周身懒软,神经衰弱。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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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克,一日2次,开水适量冲服。 |
口服。成人一次0.5g(2片),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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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减退、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2.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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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禁用于对本品和萘啶酸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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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可抑制幼龄动物软骨发育,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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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引起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小儿及青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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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年患者宜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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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通过作用于细菌DNA旋转酶,干扰细菌DNA的合成,从而导致细菌死亡。2.对革兰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产气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具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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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糖尿病患者慎用。3.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4.感冒病人不宜服用。5.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6.本品宜饭前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2.长期应用,宜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3.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癫痫或癫痫病史者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用时,宜在严密观察下慎用。4.严重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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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