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宁颗粒
通用名称:肺宁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1801
生产企业: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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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康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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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g*10袋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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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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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返魂草提取物。 |
吡哌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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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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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801 |
国药准字H23020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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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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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0.5g(2片),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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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方中药物都是临床上常用的中药,且治疗效果显著,不良反应小,使用方便等优点,有需要的患者可以放心使用。 |
1.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减退、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2.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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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禁用于对本品和萘啶酸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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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可抑制幼龄动物软骨发育,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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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引起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小儿及青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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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老年患者宜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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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肺宁颗粒的药物成分返魂草主要含有氢醌、对羟基苯乙酸、熊果酸、黄酮类、倍半萜类、生物碱等主要成分,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葡萄球菌、卡它球菌和变形球菌、乙型链球菌等有较强杀灭抑制作用。2.清肺药物成分中产生的活性因子可与肺细胞内的肺痰、毒素、沉淀物等肺部垃圾充分结合使其溶解,并通过人体自身新陈代谢排出体外,清除肺部垃圾。3.护肺肺宁颗粒可在病灶部位形成保护障,并在阻断病菌入侵的同时修复气管壁、肺泡等部受损细胞,防止复发。4.养肺肺宁颗粒还包含了多种生物活性营养成分。5.在治疗疾病的同时,充分调理人体的脏腑功能,提高自身免疫力,真正彻底的防止多种疾病的侵入。 |
1.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通过作用于细菌DNA旋转酶,干扰细菌DNA的合成,从而导致细菌死亡。2.对革兰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产气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伤寒沙门菌、志贺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具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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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2.长期应用,宜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3.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癫痫或癫痫病史者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用时,宜在严密观察下慎用。4.严重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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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