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砂养胃丸
通用名称:香砂养胃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296
生产企业: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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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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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0丸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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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 |
片剂(糖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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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白术﹑半夏﹑陈皮﹑豆蔻﹑茯苓﹑甘草﹑广藿香﹑厚朴﹑木香﹑砂仁﹑香附﹑枳实。 |
本品主要成份:硫糖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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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浓缩丸;气微,味辛、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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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296 |
国药准字H6502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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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
本品适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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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1.餐前一小时及临睡前嚼服。|2.成人,一次1.0g,一日3~4次。疗程4~6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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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可见口干﹑便秘。少见或偶见的不良反应有腰痛﹑腹泻﹑眩晕﹑消化不良﹑恶心﹑皮疹﹑瘙痒﹑胃痉挛﹑失眠﹑嗜睡及低磷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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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及习惯性便秘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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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妊娠期前三个月慎用。目前尚不清楚硫糖铝是否会经母乳分泌。鉴于许多药物可以经母乳分泌,因此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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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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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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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便秘。少见或偶见的有腰痛、腹泻、恶心、眩晕、嗜睡、口干、消化不良、疲劳、皮疹、瘙痒、背痛及胃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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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 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习惯性便秘、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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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