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通用名称: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039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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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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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6支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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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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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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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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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039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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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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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 1.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ml,一日2次。 2.2.6-12岁儿童:每次5ml,每日2-3次。 3.2-6岁儿童:每次2.5ml,每日3次。4.1-2岁儿童:每次2.5ml,每日2次。 5.此剂量方案适用于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初始治疗,14天后剂量可减半。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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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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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盐酸氨溴索或配方中其它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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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临床前试验及用于妊娠28周后的大量临床经验显示,对妊娠没有不良影响,但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应慎用药物。2.药物可进入浮汁,但治疗剂量对婴儿应无影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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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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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没有特殊注意事项,请按成人用法用量。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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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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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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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